河南事业单位改革深化:原则上不再保留科级事业单位
此次改革是对全省所有事业单位进行的全面评价。评价过程中,重点关注单位性质是否公益、职责是否事关民生、职责是否不可替代,以及运营情况和服务绩效等核心指标。通过这一评价,全面了解了事业单位的现状,为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评价的基础上,河南省对不符合公益性、非政府职责、可由市场或社会力量承担的单位,以及绩效低、运行不规范的单位,进行了全面清退或与其他单位合并。这一举措有效地解决了部分事业单位定位不准、职责不清、结构不优、效率不高等问题,使事业单位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同时,河南省还积极推动事业单位向股权多元化企业转变。通过剥离转制,将不再保留科级事业单位编制的单位的公益性职责剥离出来,由其他单位承担,其余职能转制为企业或社会组织。这一转变有助于增强事业单位的市场竞争力,提高服务效率。
为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河南省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保障措施。包括强化财政保障,保障转制单位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资产处置等方面的经费需要;完善社会保障,确保转制单位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权益;强化人员安置,对转制单位人员妥善安置,确保不裁员、不减薪;强化监督评估,建立健全改革监督评估机制,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此次改革预计将进一步优化河南省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实现资源的科学配置,提高保障效能。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公益类别、主要职能及经费供给形式将更加明晰,公益属性得到回归强化。同时,通过精简机构编制规模,省直层面的事业单位将实现较大幅度的缩减,为经济社会发展释放更多活力。
值得一提的是,河南省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事业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这不仅体现了河南省委、省政府对事业单位改革的高度重视,也展示了河南省在推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坚定决心和务实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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