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怎么填写,填写方法是什么
基础信息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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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义务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缴纳义务人确定的号码,通常为税务登记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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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义务人名称:填写缴纳义务人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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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款所属期:指缴纳义务人申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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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指缴纳义务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计费收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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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收入:反映缴纳人本期按规定应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收入。按规定可以减除相关价款的,本栏填写减除之前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本年累计” 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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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收入:反映缴纳人本期按规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收入。按规定可以减除相关价款的,本栏填写减除之前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本年累计” 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需注意,当期第 1 栏 “应征收入” 有发生额时,第 2 栏 “免征收入” 应为零,反之亦然.
减除项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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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除项目期初金额:反映本期期初减除项目的金额,为上期本表第 7 栏 “减除项目期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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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反映缴纳人本期发生的按规定可以从计费收入中减除的相关价款,等于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的 “合计” 项。“本年累计” 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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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收入减除额:反映本期从应征收入中实际减除的价款数额。若第 3 栏 “减除项目期初金额”+ 第 4 栏 “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第 1 栏 “应征收入”,则第 5 栏 “应征收入减除额”= 第 3 栏 “减除项目期初金额”+ 第 4 栏 “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若第 3 栏 “减除项目期初金额”+ 第 4 栏 “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 第 1 栏 “应征收入”,则第 5 栏 “应征收入减除额”= 第 1 栏 “应征收入”。“本年累计” 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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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收入减除额:反映本期从免征收入中实际减除的价款数额。若第 3 栏 “减除项目期初金额”+ 第 4 栏 “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第 2 栏 “免征收入”,则第 6 栏 “免征收入减除额”= 第 3 栏 “减除项目期初金额”+ 第 4 栏 “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若第 3 栏 “减除项目期初金额”+ 第 4 栏 “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 第 2 栏 “免征收入”,则第 6 栏 “免征收入减除额”= 第 2 栏 “免征收入”。“本年累计” 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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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除项目期末余额:反映本期期末尚未减除的项目金额,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本年累计” 栏数据,与 “本月(期)” 数相同.
计费销售额及应缴费额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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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销售额:反映计算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销售额。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即应征收入减去应征收入减除额,或者免征收入减去免征收入减除额 。“本年累计” 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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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费额:反映本期应缴文化事业建设费金额。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计费销售额乘以费率 3%。“本年累计” 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费额缴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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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未缴费额:反映本期期初欠缴费额、应缴未缴上期费额等合计数。等同于上期本表第 14 栏 “期末未缴费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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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已缴费额:反映本期已缴上期费额、已缴欠缴费额、已预缴本期费额等合计数。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其中,“本期预缴费额” 填写本期已预缴的本期应缴费额;“本期缴纳上期费额” 填写本期缴纳的上期应缴未缴费额;“本期缴纳欠费额” 填写本期缴纳的以前各期形成的欠费额。“本年累计” 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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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未缴费额:反映本期期末应缴未缴费额。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其中,“欠缴费额” 反映已形成的欠费额。“本年累计” 栏数据,与 “本月(期)数” 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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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应补(退)费额:反映本期应纳费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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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检查已补缴费额:反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已补缴的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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