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银保监局原一级巡视员秦会忠被“双开”
经查,秦会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签订虚假协议、借条以掩盖涉嫌犯罪事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工作时间与监管对象打高尔夫球;违反组织纪律,插手干预监管机构人事安排;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谋取金融信贷利益;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秦会忠身为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与监管对象和不法私营企业主拉拉扯扯、勾肩搭背,流连于酒场、球场、生意场,是肆意妄为、风腐一体的典型;价值观扭曲,受贪欲驱使,长期游走于官商两道,疏于监管履职、醉心“投资创业”,是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典型;将监管权力当做敛财工具和谋利资本,插手银行信贷、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监管权威、污染行业生态,是“靠监管吃监管”的典型。秦会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保监会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秦会忠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秦会忠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海南省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秦会忠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秦会忠简历
秦会忠,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黑龙江呼兰人,在职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
1989年8月至1996年9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干部;
1996年9月至1998年1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
1998年12月至1999年3月,任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1999年3月至2000年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外管中心支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2000年1月至2003年1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外管中心支局局长;
2003年11月至2004年3月,任广东银监局办公室负责人兼珠海银监分局筹备组组长;
2004年3月至2006年10月,任广东银监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
2006年10月至2007年2月,任广东银监局外资银行监管处处长;
2007年2月至2007年4月,任广东银监局副巡视员、外资银行监管处处长;
2007年4月至2011年5月,任广东银监局副巡视员;
2011年5月至2018年10月,任海南银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副局长级);
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海南银保监局筹备组成员;
2018年11月至2021年2月,任海南银保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副局长级);
2021年2月至2022年4月,任海南银保监局党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
2022年4月至2022年7月,任海南银保监局一级巡视员;
2022年7月,被免去海南银保监局一级巡视员职级。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海南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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