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关注 | 守仓者缘何沦为"硕鼠"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靠粮吃粮”等腐败问题,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国家粮食安全。在涉粮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一批“粮耗子”应声落马。
记者梳理多起相关腐败案件发现,涉粮领域腐败问题涉案人员多为基层工作人员,涉及粮站负责人、会计人员、仓储保管人员等。他们采用各种“障眼法”套取资金,从中谋取不法利益、破坏粮食系统政治生态的同时,也暴露出基层粮食监管存在的诸多漏洞。
2021年12月,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寿县安丰镇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石集分公司经理江利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接受监察调查。
办案人员在对石集分公司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工作人员总计7人,涉案人员达到4人。经理江利、会计代书利、仓库保管组长方心明、仓库保管员李涛四人无论是合谋偷卖仓库溢粮,还是私设“小金库”,都是团伙作案。
在一些地方,基层涉粮领域腐败呈现窝案化的特点,涉案人之间利用职务便利打配合,有的粮站甚至“全军覆没”。
近年来,福建省漳州市纪委监委牵头查办了全市粮储系统系列违法案。其中,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粮食局原副局长、粮管中心原主任谢某民等人违法案中,谢某民积极拉拢收买会计、出纳、仓管等人,套取贪污财政补贴资金并私分。尝到甜头之后,谢某民等人配合更加紧密,几乎年年作案、肆意攫取,最终粮管中心工作人员7人全部涉案,作案时间跨度长达17年。
究其原因,权力过度集中成为窝案滋生土壤。粮站负责人握有实权,在部分地方粮食安全管理体制不畅的情况下,基层“一把手”权限过大且违法成本过低,容易利用职务之便损公肥私,把其他工作人员也带上违纪违法的歧路。
从贪腐手段来看,涉案人员为了逃避监管无所不用其极,使用各种“障眼法”挖空心思、变着法子敛财。
在安丰镇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石集分公司集体腐败案中,“障眼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套取政策性粮食资金,江利等人在收购政策性粮食过程中,违规以他人名义,采取来回过磅、重复称重、虚报收粮等方式套取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二是截留装卸工上车费用,在粮食出仓时,石集分公司以3.5元/吨的标准截留公司装卸工上车费,共计截留6万余元;三是偷卖仓库溢余稻谷,江利等人在收购粮食期间接受售粮户贿赂,在收粮过程中少折斤,少扣水分、杂质。
这些“障眼法”之所以奏效,一方面是部分基层粮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纪法意识淡薄,私欲膨胀,对于金钱的贪念使得其铤而走险。另一方面,部分粮食主管监管单位存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体制乏力、工作作风漂浮等情况,导致监管形同虚设、“靠粮吃粮”问题泛滥。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深化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对进一步惩治涉粮腐败和作风问题作出部署。
后墙稳固,才能震慑常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涉粮腐败和不正之风从严从重处理,对胆大妄为、贪得无厌的粮仓“硕鼠”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去年以来,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对近年各类有关问题线索和案件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并通过督促自查自纠、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深挖细查涉粮腐败问题线索。专项整治以来,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问题线索1489条,立案399件。
专项整治重在“惩”,关键在“改”,核心在“治”,要坚持把严惩腐败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
安丰镇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石集分公司腐败案被查处后,安徽省寿县纪委监委向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截至目前,已建立完善制度4项。与此同时,寿县纪委监委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展粮食系统全员警示教育大会2次,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针对粮储系统系列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漳州市纪委监委通过领导包片督导、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展专项监督等,督促粮食主管部门明确政策性粮食特别是储备粮的购销流程,严格审批粮食行业经营者资质,规范招投标程序,切实加强政策性粮食交易价格监测,推进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及负面信息公开,为粮食流通提供良性竞争市场,确保国家政策性粮食政策执行到位。
“加强粮食行业问题治理,要以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主线,健全制度、加强监管,推动粮食行业政治生态不断向上向好。”漳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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