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明确林长制督查考核主要内容及考核方式
《办法》明确,对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林长制督查考核由国家林草局组织实施,旨在通过科学全面评价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状况,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加强督办,推动各省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构建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年度督查考核每年开展一次,内容包括:国土绿化、资源保护管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灾害防控、林长制实施运行和突出工作成效7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通过监测、督查等结果,结合日常监管,对各省进行综合评分。
林长制督查考核结果于次年3月初上报中共中央、国务院,并报送中共中央组织部,将其纳入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总台央视记者 施韶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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