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再次严厉敦促日本不得擅自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
刘敬指出,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关乎全球海洋环境和公众健康,不是日方一家私事。机构尚未完成对日方处置方案的评估,更未得出具体结论,迄今发布的三份报告均指出日方核污染水处置和监管方案存在与机构安全标准不符之处,并提出诸多改进建议。但日方却无视国际原子能机构专业权威意见和国内外反对声音,一意孤行批准核污染水排海计划,并加速推进排海设施建设,这是机构成员国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引起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强烈关注。
刘敬表示,中方支持机构围绕日核污染水处置问题开展的各项工作,希望机构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职,充分听取利益攸关方意见,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相关安全标准和国际良好实践,协助国际社会确保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的绝对安全。
刘敬强调,排海并不是日方处置福岛核污染水唯一可行手段,日方不应将机构技术工作组审查当作将核污染水排海的护身符。日方不得片面解读、歪曲利用机构技术工作组相关报告,为自身排海计划背书,也不得无视机构技术工作组权威专业意见,强推排海计划实施,更不得为机构技术工作组出台最终审查报告人为设定时限。福岛核污染水处置时间跨度长、各种不确定性突出,日方应就核污染水处置问题接受有效的国际监督;同时,日方应正视邻国、太平洋岛国正当合理关切,同利益攸关方进行充分、有意义的协商。
李松指出,日本不顾国际社会包括其本国民众的广泛质疑和强烈反对,执意强行推进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准备,并企图利用机构为其背书,这种做法极不负责任。对于日方上述行径,包括中方在内的许多邻国、太平洋岛国不放心、不信任、不答应。中方再次敦促日方正视国际社会关切,不得擅自启动核污染水排海。
李松强调,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是一个极具争议性的问题,需要国际社会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成员国认真对待、审慎处理。机构应日方要求介入有关问题,必须保持科学、公正、透明,不能为日排海行为背书,并应建立由机构主导、有中国等利益攸关方实验室和专家充分参与的长期监测国际安排。中方将本着高度负责态度,认真参与机构相关工作进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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