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安:关于公开征集杨振等人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一、杨振团伙成员以及包庇、纵容该团伙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凡有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包庇、窝藏团伙成员,为其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遭受过该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供相关线索、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杨振团伙的违法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
三、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0759-6622491
庞警官(电话号码:13729092105)
蔡警官(电话号码:13729090691)
来访、来信地址:湛江市公安局扫黑办(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宾路5号),邮编524000;廉江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廉江市廉江大道南233号),邮编:524400。
湛江市公安局
2023年7月6日
(来源:平安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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