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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发布时间:2024-05-02 09:08:55来源:
集中供养孤儿2295元/人·月,散居孤儿1484元/人·月


​   日前,经广东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我省2024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4年全省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2295元/人·月,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1484元/人·月;集中供养、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别按照集中供养、散居孤儿的养育标准执行。

和2023年相比,2024年广东集中供养孤儿、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增长了13.8%、9.2%。这项政策将惠及全省约1万名孤儿、3.2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结合当地实际,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制定并公布当地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确保不低于全省最低养育标准。

(作者: 素材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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